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北京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包装和标签设计指南》重点内容解读

来源:米乐体育官    发布时间:2024-04-20 06:16:31 9999

  《北京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包装和标签设计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是在原团体标准T/BDCA 0004-2018《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包装标签设计指南》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化妆品法规、规章、技术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建设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后发布的团体标准。

  在原标准的7家起草单位的基础上,新增11家在京化妆品企业参与标准修订,修订起草单位包括: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章光10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日光旭升精细化工技术研究所、北京盛妆家化有限公司、北京一轻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北京东彩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科玛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安德普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植然天成(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植物医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茂思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养心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蔻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茉颜定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珍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指南》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原团体标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包装标签设计指南》同时废止。

  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实施起,配套的化妆品法规文件陆续出台,以《条例》为核心的全新化妆品法规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与法规同步,部分与化妆品包装和标签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在近几年进行了更新。经协会政策法规部综合评价,截止至2023年,原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T/BDCA 0004-2018《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包装标签设计指南》已不足以满足新化妆品法规体系下的配套实施要求。因此,北京日化协会于2023年12月启动了对原团体标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包装标签设计指南》的修订工作。

  《北京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包装和标签设计指南》在原团体标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包装标签设计指南》内容的基础上,将标准名称和主要内容中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表述调整为国产普通化妆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规定保持一致;参照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对标签宣称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包装的通用性要求;兼顾了《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包装术语 第1部分基础》《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等与化妆品包装和标签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内容。

  在《指南》修订的过程中,也充分借鉴了《北京市美丽健康产业高水平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支持美丽健康产业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北京市化妆品产业政策的全新内容,加入了结合化妆品高端品牌形象建设、化妆品文化创意产业,突出北京城市文化IP和产业特色等相关联的内容,使《指南》更好的聚焦北京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行业共识,为企业指明方向,为监管提供参考。

  《指南》聚焦合规性、合理性、使用性和可持续性,概括并明确了国产普通化妆品包装和标签的设计原则。

  一是在包装安全性方面做细化,在使用安全、无毒害的材料的基础上,对非间接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的包装材料与内容物的相容性方面细化为不得与内容物发生化学反应,不得改变内容物成分及含量,不得迁移或释放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为包装材料的安全评估的开展奠定基础。同时倡导包装材料应兼顾环境保护和可回收利用的有关要求,避免过度包装。

  二是在包装外观上进行了必要的提升。《指南》最大限度地考虑化妆品作为时尚消费品的属性和使用性能,对包装外观的要求表述为整体设计完整、美观,符合视觉习惯;体积和形状设计合理,便于运输和码放;销售包装宜优先选择轻质的材料,开启方式简单、可操作性强,便于携带和使用;同时要求化妆品使用容易与别的类别产品混淆或可能会产生误解的包装形式应在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产品为化妆品的相关提示信息并明确产品使用方法。

  三是考虑到标签的多种形式,强化承载信息的规范性。如标签应清晰、持久,内容应真实、准确、简明易懂、易于辨认和识读;标签应采取了合理的形式,必要时应结合产品特点和使用方法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标签破损、印字脱落、粘贴不牢;使用喷码形式的,喷码信息还应持久、清晰识读、不易涂抹;标签应使用中文标准普通话的书面表述方式,不得主观臆造、篡改词语,不得编造未经科学验证的概念等。

  《指南》兼顾了QB/T 1685-2006《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和常用的包装材质、形式。硬质包装应平稳端正,接口、卡扣或焊接处结构完好,闭合严密,材质具有一定的韧性和耐久性,不易破碎、开裂、锈蚀;软质包装应封口严密,不易粘连、渗漏、破损、划伤;包装材料应表面十分光滑、厚度均匀,无明显瑕疵,易于印刷或粘贴或连接标签;包装材料对温度、湿度、光照等外因应具备一定的稳定性,避免吸潮、变形、脱色等。《指南》还对使用塑封、喷漆和电镀等工艺的包装做出了专属性要求;规定儿童化妆品的包装应优先选择使用不易开裂、破损的材料;包装外形应平滑、圆润,避免在使用的过程中对儿童造成伤害。

  《指南》除关注包装的外观和贮存,还最大限度地考虑开展完整版安全评估的要求,提出包装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必要的安全评估。鼓励对包装材料来必要的成分分析、稳定性测试和耐久性测试;鼓励对包装做必要的外观检测、密闭性检测和松紧度检测;鼓励提高用于儿童化妆品的包装材料的安全性要求;鼓励结合儿童的关注特点和使用习惯设计包装。

  《指南》汇总整理了标签使用文字、图案、图示方面的内容并倡导合规、合理的布局和使用。文字方面,除强调符合法规规定,还从规范中文的释义和范围,引导语使用及引出的内容的规范性,标签承载信息的整体阅读习惯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图案方面,结合技术审评、日常监管和行业反馈的内容,对易发争议的领域做出了规范性要求,如使用植物、动物、农产品等可能与原料来源相关的图案的,应与产品成分或使用的原料具有充分关联性;使用食品、农产品有关图案的,应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明确标注产品不可食用的相关警示信息;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有关图案;使用抽象图形、图案作为标签设计元素的,颜色、形状、轮廓或位置应设计合理,不可以通过抽象图形、图案暗示超出普通化妆品范围的适用人群或产品功效;标注与产品机理相关的图示时,图示的内容应与产品功效类别相符且具有科学的依据。

  《指南》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国产普通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和合规性要求和企业的实际的需求,将标注的内容按照依法必须标注的内容,根据真实的情况选择性标注的内容和鼓励标注的内容做分类。其中依法必须标注的内容严格与《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一致;根据真实的情况选择性标注的内容充分结合了市场因素,加入了承担产品营销售卖主体责任的企业名、产地、与产品责任主体对应的网站名称、网址或链接、联名设计元素和版权归属信息、用于美化产品的图案等内容并对标注的形式作出了详细的指引;鼓励标注的内容主要考虑到当前环境保护领域与可持续发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相关的因素,提出对包装材料的信息、可回收使用和垃圾分类标识以及可降解标识的标注。

  《指南》还充分考虑到北京市关于建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等有关政策规划,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和引领的内容。

  一是最大限度地考虑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倡导参与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的产品,销售包装净含量应与个性化服务完整使用周期内的产品使用量对应。开展包装个性化服务的,还应充分考虑包装个性化要素的合规性;鼓励参与个性化服务的产品在标签上标注个性化服务产品的标识,鼓励通过电子图码的形式关联个性化服务产品使用者的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

  二是对消费领域的“盲盒”热点消费领域给予关注。规定通过包装的差异化实现以盲盒形式销售的产品,仅可对非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进行不影响内容物的差异化设计,如颜色、形状、材质等。销售时还应明示全部包装的样式和抽取概率。

  三是鼓励结合北京市特有的地域、历史、文化、建筑、产业元素设计包装,突出“未来美城”“京妆”“京品”“京韵”等文化IP;鼓励结合北京市文化中心的城市定位在化妆品标签上使用与北京城市形象相关的设计元素。

  四是对电子图码的使用进行了规划。倡导电子图码应通过常规扫码设备和软件识别,识别出的内容应直接在扫码设备上显示;显示标签信息使用的电子图码应具有专属性,不得超出产品标签标识的内容范围;禁止通过电子图码跳转产品宣传网页或销售网站,显示页面强制用户填写个人隐私信息,通过识别设备和软件设置收费项目,显示与产品无关的信息等。

  五是基于市场因素对品牌联名规则进行了细化。包括联名设计元素的形式包括艺术化的文字、图形、符号、标志、标识和主视觉等;联名设计元素的所属领域应与化妆品拥有非常良好的相容性,不得使用暗示或可能会导致误导的联名设计元素;联名设计元素包含有虚拟形象的,标注的虚拟形象应表达健康、美好、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虚拟形象归属于官方机构或由官方机构统一管理的,应获得官方机构的授权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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